牢记防溺水措施”六不准”
2021-04-30 18:39:4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张钰茜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24655

1、不准私自下水游泳;

2、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
3、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;

4、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
5、不准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;

6、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。

责编:张钰茜
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
  下载APP

东安融媒